系统论的学者喜欢从整体的角度看待问题,并提出系统的作用在于“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将这种思路延续到专利领域,是否也能得到1+1>2的效果呢?德国学者Holger Emest于1998年提出了“专利组合”的概念,专指围绕某一特定技术开发形成的彼此联系、相互配套的技术,经过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权集合。
从理论上研究专利组合是一件较为枯燥的事。在组合时需要考虑非常多的指标,包括专利申请量、合作强度、授权率、技术范围、相对增长率、引证率等,以此来确定核心专利和组合方式。在实践中,可能先通过专利检索绘制专利地图,获取一定的信息后进行预测,再进一步考虑合适的专利组合方式。专利组合将专利的战术竞争变成了战略竞争,在严重依赖技术创新的产业里(例如通信行业),巨头企业所做的就是大量申请或购买专利来壮大自己。由于现在的专利价值评价体系还不健全,不管这些专利是否具有真正的生产力,都可以增加谈判交易筹码以获取更多的外部技术和资金。
Wagner(2004)认为:
以单项专利为主导的时代已经过去,在新的专利世界中整体(专利组合)的价值将远远大于局部(单项专利)价值之和,不断扩张的专利申请活动正是企业普遍实施专利组合战略的必然结果。
在现实中,专利组合的威力非常大。2003年,IBM曾经通过专利组合的许可方式获取了15亿美元的许可费。3C和6C专利联盟对我国DVD生产企业收取专利许可费后,大部分DVD厂家关门停业。专利组合后产生的”超级专利“能够从一定程序上打破单个专利的地域性和时间性。对于专利权人来说,增强了谈判地位优势,提高了“专利政治”方面的发言权。对于第三方来说,技术规避(专利回避)设计的难度也大大增加,如果想在专利组合的夹缝中生存,在没有新技术研发成功的情况下,要么支付巨额许可费,要么也成为该专利联盟的一份子,将自己的技术在联盟中交叉许可。
可以看出,专利组合的投资方式大大提高了企业吸取资本的能力。如果在“质”上存在缺陷,那么就在“量”上打倒对手吧。这也就是今年微软收购Skype、苹果拍卖获得北电专利、HTC收购Dashworks、Google收购摩托罗拉移动的动力所在吧。
企业进行专利组合是一个综合战略,存在哪些专利组合方式?如何进行高效的专利组合管理?如何准确地进行专利价值评估?等等,都还没有在理论上得到深入的研究,也没有在实践上得到进一步的验证。但这并没有妨碍专利巨头们的联合,从实证到规范,这不也是一种发展趋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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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专利组合:一砖一瓦,一事无成;添砖加瓦,成就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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