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频主要分为视频分享网站、视频共享软件与网络电视三种模式,并且已经或将要向网络广告、移动增值服务、优质内容出让播放权、优质内容收费观看等趋势发展。我国法律对信息法律传播权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但仍然落后于时代,在现实中缺少可操作性。著作权人的版权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护,我们除了在法律上制止上载视频的直接侵权行为之外,还应该从为侵权行为提供平台的视频分享网站入手,规范其相关行为,增加其适当保护著作权的相关义务,为网络视频的著作权人撑起一把安全的防护伞。 继续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