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参与新的课题

开始参与新的课题

  从8月19日起,我开始参与《<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4年-2010年)>实施情况终期评估报告》的工作,为此,博客也几天没有更新了。由于工作需要分析2004-2009年的专利、商标、版权、出口量等情况,涉及大量数据,我做了几天统计工作,发现新闻报道、统计局、工作报告等的数据有一定偏差,容易使人产生误解。 继续阅读 »

OPOB:数字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与流动

OPOB:数字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与流动

  在2010年中国数字出版年会上,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发布了《2010年中国数字出版年会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09年中国整个数字出版产业的收入为799.4亿元人民币,比2008年增长50.6%。乐观吧?拆分一下这个799亿元的数字出版产值,2009年中国数字期刊收入为6亿元、电子书收入14亿元、数字报(网络版)收入为3.1亿元,报告中没有将手机动漫、手机阅读单独列出,但就上述三项总和,我们传统定义下的数字出版总收入约为23.1亿元人民币。悲观吗? 继续阅读 »

思科公司的品牌塑造战略

思科公司的品牌塑造战略

  在苹果公司的iPhone手机风靡全球时,思科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明为侵权之诉,暗为促进合作,使双方在网络安全、消费者和商用通信领域展开合作,赋予双方产品更好的兼容性。此外,思科公司将收购的子公司的商标逐步统一起来,通过合理的商标管理与商标发展战略,形成了Cisco商标全球的巨大影响力。本文将从商标的传播、管理、发展和保护四个方面分析思科公司的品牌塑造战略。 继续阅读 »

Android盗版泛滥源自支付渠道的缺失

  据国外媒体报道,有分析认为谷歌Android此前宣布通过植入DRM(数字版权管理)的方法来打击盗版,但是其实盗版并不是给开发者带来最大隐忧的因素。Android手机现在在全球46个国家或地区销售,但只有13个国家或地区(澳大利亚、奥地利、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新西兰、西班牙、瑞士、英国和美国)有Android Market,能够付费购买到Android的应用。 继续阅读 »

技术标准下专利的默示许可

  默示许可可以仅仅根据书面文件中的条款或当时的情形而产生,也可以根据当时情形与明示条款结合而产生。默示许可在侵权诉讼中构成一种抗辩,强调了并非必须正式授予专利许可才能达到许可使用的目的。专利权的许可是专利权人积极行使权利的一种表现,进行专利许可必须签订许可协议,有些专利许可还必须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而“默示”表现出的是消极与不作为,尽管“默示”在许多民事法律行为中广泛存在,并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各国的专利许可制度中却很少提及。 继续阅读 »

国产电子书产业凸现版权困局

  8月9日,盛大文学宣布其电子书产品“锦书”——“Bambook” 正式开始内测。在原本已是群雄逐鹿的国产电子书市场,盛大的高调进场再掀波澜。按盛大文学CEO侯小强的说法,这部重282克、厚1厘米、采用电子墨水技术的手持阅读终端,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硬件”,而是一款“互联网产品”。“通过bambook,用户可以随时随地连接‘云中书城’,获取300万册书籍,600亿字的新鲜内容”,他说。 继续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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